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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将按节油效果阶梯化补贴

发布时间:2013-03-14 09:55:36 来源:客车网

  2013年3月中旬来自央视的消息称,国家四部委已达成共识,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延长三年。工信部部长苗圩近期也表示,新能源补贴政策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补贴方式按照节油效果执行,“补贴金额将分为16个档次”。

  “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国家对于推动新能源政策的信心和决心依然未变。”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阶梯型补贴的方式,更加科学,同时对于培育新能源私人购车环境将带来更大的好处。”

  分析认为,如果按照新的节油补贴政策,具有节油效果的混合动力车型将有望提升市场的关注度。

  补贴方式生变

  此前,我国的私人购买电动车补贴是按照《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近期,苗圩对媒体透露,新能源私人补贴政策“未来将不再按照技术路线给予补贴,而是按照节油效果补贴,补贴金额将分为16个档。”

  对此,王秉刚向记者表示:“新的补贴方式以节能效果作为标准,将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吸引更多消费者。”

  数据显示,在我国电动车示范运行两年多来,25个示范城市共推广示范电动汽车数量27432辆,其中进入公共领域的车辆为23032辆,私人购车数量仅为4400辆。在个别城市,电动车的私人购买数量为零。

  对此,北汽集团董事长徐和谊认为,“主要原因之一是配套设施依然不完备。”北汽集团的一位内部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去年虽然北汽也推出了1000多辆新能源车,但大多都进入了公共领域。目前我们正在做新能源车私有化准备工作,但由于配套设施不完善,也只能征集志愿者做初步的体验和尝试。”

  因此,清洁汽车生产促进中心主任王成建议:“新的补贴政策不仅仅要补贴用户、补贴整车生产企业,而且要对整个产业链进行补贴,比如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游核心零配件生产企业等。”

  地方保护成“双刃剑”

  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私人消费进程,不仅需要对整个产业链进行资金支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也成为不少业内人士共识。

  在国家出台《通知》之后,深圳、广州、上海、天津等地方政府均制定了当地的补贴政策。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陈贵如对记者透露,北京市也将于今年上半年陆续出台鼓励私人购买纯电动小客车的政策,包括补贴标准、购买纯电动车无需摇号等。

  天津市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及产业发展规划,也将支持一汽夏利、一汽丰田等新能源车型尽快实现量产,鼓励长城汽车等企业在津布局新能源整车生产基地。

  业内人士认为,鼓励当地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虽有利于推进其市场化,但对整个行业仍存在隐患。

  “这种地方保护主义,对于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表示,“这将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能形成资源优势的互补。”

  但是,从政府补贴的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仍然存在障碍。“这执行起来具有较大难度。”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所长、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陈全世认为,“首先各地财政收入情况不一,统一(补贴标准)就较难;即使是政策上做到统一,由于外地企业并不在当地交税,地方政府仍然会出台其他政策对其限制。”因此,王秉刚建议:“国家应该在不损害地方政府发展新能源积极性的原则下,系统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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